龙岗区平湖街道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服务项目采购(三次招标)
更正公告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SZHY-ZB-2020-029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龙岗区平湖街道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服务项目采购(三次招标)
首次公告日期:2020年09月03日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招标文件
更正内容:
1、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、附件的“四、报价详细构成”格式更正如下:
序号 |
分项名称 |
分项价格 (元) |
投标总报价 (元) |
备注 |
1 |
人工总成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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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管理费用、各种税费、合理利润及其他费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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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
1、表中人工总成本低于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的,其投标无效,计算公式: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*本项目服务总人数*本项目服务期限(按总月份计算,为方便报价,本表中服务期限总月份要求所有投标人按7个月计算[但本表中的总月份不作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期限的响应依据,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响应])*1.4系数的计算结果。
2、人工总成本计算公式:投标人承诺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*本项目服务期限(按总月份计算,为方便报价,本表中服务期限总月份要求所有投标人按7个月计算[但本表中的总月份不作为投标人对本项目服务期限的响应依据,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本项目服务期限进行响应])*本项目服务总人数*1.4系数(如项目作业人员涉及多个工种,且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不同,须以各个工种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根据以上公式分别计算,然后相加得出人工总成本),计算结果按照数学四舍五入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1.4系数为固定系数,投标人不得调整。1.4系数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、法定节假日加班费、高温补贴、人身意外伤亡保险等一切费用。
3、投标人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计算“人工总成本”及“管理费用、各种税费、合理利润及其他费用”的报价,并报足相应的费用,一旦中标,合同费用必须严格按此报价构成表执行。
4、以人民币为报价单位。
5、投标总报价应为各分项价格之和,且应与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一致。
投标单位公章(盖章):
日期: 年 月 日
2、对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的综合实力部分“4、服务人员人工成本”更正如下:
4 |
服务人员人工成本 |
10 |
人工平均成本在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.4倍基础上每增加 100 元加 10 %,以“报价详细构成”中人工总成本报价÷本项目服务总人数÷本项目服务期限(按总月份数计算)作为评分依据。 |
3、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、附件的“八、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、通过相关认证(荣誉)情况”中“投标人资格要求(按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提供)”更正如下:
(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“投标人的资格要求”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,且已接受报名的单位,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、不符合要求的,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的情形处理)
其他内容不变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 称: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市政事务中心
地 址: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龙东路98号
联系方式:叶秀贤/0755-85238766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 称:云开·全站app登录网页入口
地 址: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辉路7号三楼
联系方式:邓工/0755-89565322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邓献明
电 话:0755-895653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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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9月10日